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北校区2018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18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点滴     阅读:22228次

  根据《贾汪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贾教〔2018〕47号,我校小学部北校区一年级定于7月2日开始招生,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施教区范围

  师大附校小学部北校区独立施教区:桃源路以东、龙山路以西、锦凤溪以北的新城区部分(含锦凤溪安置小区、凤鸣桃园、弘阳凤鸣府、泉城花都ABCDE小区等)及大泉办崮岘村。

  2、新生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7月2-3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4:00

  7月2日上午:锦凤溪安置小区、泉城花都A小区

  下午:泉城花都B、C、D小区

  7月3日全天:大泉办崮岘村

  地点:师大附校小学部北校区

  3、新生登记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具有贾汪区户籍;

  3.房产在小学部北校施教区范围内(新购房产必须实际居住),且符合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按贾教〔2018〕47号文件中第五条“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规定执行)。

  实际居住:已装修,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中生活。

  4、新生登记办法

  1.领号:施教区适龄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附校小学部北校区传达室领取资格审查顺序号。

  2.所需资料原件要求:①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幼儿园毕业证;②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③户口簿;④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持拆迁协议书及无房证明,或购房协议书、购房发票);⑤房产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两个月水、电等费用发票)。

  特殊情况按《一年级新生报名所需证件具体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要求及需要的具体证件请于7月1日前到师大附校小学部北校区看公示)。

  3.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新生所在页;房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拆迁协议书;购房协议书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及尾页,所购房发票、水电费发票、结婚证、学生出生证、幼儿园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单页复印。

  4.审核:按领取的号码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并接受复审。审核不合格的回相应小学施教区报名。

  5、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验证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6、录取公示时间

  经招生领导小组资料审核后,需报请上级部门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生办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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