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矿山路小学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矿山路小学     2018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徐州教育在线     阅读:8431次

  一、招生时间

  2018年矿山路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4日,8月15日发榜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招生条件

  1.入学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②具有我校施教区内户籍、房产。③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

  2.报名要求。符合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儿童免疫证等(含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我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学生父母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造假证件,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机关查处).

  三、施教区范围

  南到淮海西路:北到矿山路;东到二环西路(原帘子布厂以北)、工农北路;西到西三环

  四、学生施教区的确认

  (一)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箱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有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与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五,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2.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房屋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

  咨询电话: 0516-85757130

  徐州市矿山路小学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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