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鼓教〔2023〕42 号关于印发《鼓楼区 2023 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23年8月3日-5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学校施教区内的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
具体时间:
8月3日男孩报名
上午8:30-11:30(1—6月出生的男孩)
下午2:00-4:30(7—12月出生的男孩)
8月4日女孩报名
上午8:30-11:30(1—6月出生的女孩)
下午2:00-4:30(7—12月出生的女孩)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具体时间:8月5日 上午8:30-11:30
三、发榜时间
1、8月19日家长登录“徐州市祥和小学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2、8月20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凭户口本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四、特殊说明
1、办理报名手续的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2、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3、视障、听障的残障儿童少年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到鼓楼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4、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转学申请,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条件根据学校学位给予统筹安排。
五、注意事项
1、请按时间段到校审核材料,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后请立即离校,不要在校内校外逗留、聚集。
3、请注意保持校园卫生,不喧哗,不乱丢垃圾,校内禁止吸烟。
4、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建议家长在现场审核材料前一周内提前开具相关证明。
六、报名地点
祥和小学内
七、咨询电话
15298736278、15298739278、68605817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2:30-4:30
八、备注
1、学校施教区范围为红色区域内,如图所示:
2、各种链接:
(1)报名表请扫码下载:
(2)鼓楼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NSn8FfKJJaCPxg5B3nZ0Q
(3)新生入学不动产信息查询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_0pGnZtM9Nl7q-XHzf_Rg
(4)请关注学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徐州市祥和小学校
2023年7月21 日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须知
一、确定施教区:
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施教区解读:
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及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4、学生独立拥有或与监护人共有房产的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学生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下列情况之一者,持鼓楼区户籍及其他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鼓楼区户籍所在地或鼓楼区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4、从2017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四、所需材料:
1、报名表(扫码下载打印并填写)。
2、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5、特殊情况的还需出具无房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等材料。
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知
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接收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学校审核材料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外来经商人员须持材料:
1、报名表(扫码下载打印并填写)。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学校施教区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7、已购房的需出具居住证明(半年以上);租房居住的需出具房管局签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半年以上)、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8、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主同意占用该房学额的入学证明。
9、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三证齐全且证件应为同一监护人。
二、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材料:
1、报名表(扫码下载打印并填写)。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已满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打印半年流水)。
6、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学校施教区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7、已购房的需出具居住证明(半年以上);租房居住的需出具房管局签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半年以上)、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8、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主同意占用该房学额的入学证明。
9、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务工证明三证齐全且证件应为同一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