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秉承“智于心 能于行”的校训,以多元智能理论为支撑,构建丰富多彩的课程文化,形成鲜明的多元智能办学特色,助力每一个儿童最大限度的发挥潜能,做最好的自己!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实验小学”、“‘十三五’江苏省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融合教育示范校”、“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州市智慧校园”、“‘彭城恩师’先进集体”等称号,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根据教育局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范围
下淀铁路以东,三环东路以西,南到三环东路,北到下淀路以北的鼓楼区行政区。
三、报名时间
8月1日(8:30-11:30,14:00-17:00)。
补材料和补报名时间:8月4日(上午8:30-11:30)。
四、报名方式
1、扫码领取报名号
扫码(见下图1)领取报名号并截图保存(如下图2,红框处为报名号,进入学校时需出示报名号截图)
图1
图2
2、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报名
报名分时段进行,请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报名(无需提前)。
3、请一位家长带领孩子并带齐相关材料(见第六、七、九项说明)到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五、发榜时间及方式
1.8月19日20:00后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录取相关内容并扫码查看录取情况。
2.8月20日9:00-12:00、14:00-17:00请家长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学校传达室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需带回。
六、施教区确认办法及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2.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一条标准,按相关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①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②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且在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双方以及所有子女均需出示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③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我校施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特殊情况的还需出具父母及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离婚证明等材料。
七、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备案)。
4.需满半年时间的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如果我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特殊情况说明
(一)以下情况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1.鼓楼区户籍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从2016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同样占用入学名额)
(三)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到学校进行备案,家长要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发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长幼随学:对非电脑派位小学,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转学申请。如有哥哥姐姐申请转入弟弟妹妹所在小学就读,在符合转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将结合学位空余情况优先接受转学申请。如有长幼随学意愿的家长可在报名表中填写意向信息。
九、重要提醒
1.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为A4)。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父母及孩子页;房产证需复印带房产证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
2.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请家长将报名表及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3.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咨询电话:19975191720
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