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校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
线下报名、审核:2024年8月1日(周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发榜时间
2024年8月19日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张贴),8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需带回),请家长凭户口或身份证来学校传达室领取。
四、报名地点
徐州市东华小学:黄河东路36号
五、施教区范围
南至淮海路,北至环城路,东至复兴北路,西至解放路延长段,故黄河以西、以北。
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一条标准,按相关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且在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双方以及学生本人均需出示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4.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七、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本校施教区内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居住证
2.在徐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证明(如:满半年以上的经营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其他从业人员持相关自谋职业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本校施教区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八、特殊情况说明
1.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到学校进行备案,家长要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3.以下情况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鼓楼区户籍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4.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转学申请。
5.依照新颁布的《江苏省见义勇为人员抚恤优待办法》和相关条例,“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抚对象中增加“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适龄子女”。
九、报名方式
8月1日带新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东华小学进行线下报名,新生报名表扫码下载。
十、 提供材料清单
十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许老师:19852047736
邵老师:18021765027
徐州市东华小学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