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4〕31号)有关要求,徐州市梅园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我校施教区内的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招生范围
按照鼓楼区教育局划分的片区,学校施教区范围为:南至九里山,北至北三环(及陶然水岸小区),东至平山路,西至襄王北路及鼓楼区界。(陶然水岸小区、汉襄佳苑小区、汉城小区、怡乐花园、天能花园、九里嶺秀、九里景秀、玉潭佳苑、徐矿城西二期定销房、璀璨云著、汝悦未央、九里村、李屯村、汉街)
三、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2024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安排:8月1日(线上报名,具体方法扫描二维码)
8月2日(现场审核:上午施教区儿童,下午外来经商务工子女)
四、发榜时间
1、8月17日上午在学校门口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2、8月18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凭户口本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五、特殊说明
1、办理报名手续的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2、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3、视障、听障的残障儿童少年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到鼓楼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需一位监护人进校,报名后立即离校,请不要在校内逗留、聚集。
2、保持校园卫生,不喧哗,不乱丢垃圾,校内禁止吸烟。
3、不动产信息查询微信公众号:徐州不动产官微
4、新生报名表(自行打印 规范填写)
七、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梅园小学内(南一楼)
咨询电话:85777336 15950668886
咨询时间:8:30-11:30 2:30-4:30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须知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及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4、学生独立拥有或与监护人共有房产的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学生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下列情况之一者,持鼓楼区户籍及其他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鼓楼区户籍所在地或鼓楼区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4、从2016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所需材料:
1、报名表(打印并填写)。
2、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5、特殊情况的还需出具无房证明、离婚证明等材料。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知
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接收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学校审核材料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外来经商人员须持材料:
1、报名表(打印并填写)。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我校施教区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7、已购房的需出具房产证明(半年以上);租房居住的需出具租赁合同(半年以上)、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8、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三证齐全且证件应为同一监护人。
二、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材料:
1、报名表(打印并填写)。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孩子父母所在页、孩子所在页)。
4、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已满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我校施教区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7、已购房的需出具房产证明(半年以上);租房居住的需出具租赁合同(半年以上)、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有姓名、住址、房屋面积的所在页)。
8、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务工证明三证齐全且证件应为同一监护人。
徐州市梅园小学
2024年7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