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4〕31号)、《关于印发<云龙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教〔2024〕9号)精神,现将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小学部)施教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通知如下:
招生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
东到云龙区界,西到汉源大道,南到汉风路、高速公路,北到顺堤河。
招生时间
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时间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完成资料审核确认。
学校采取错时、错峰、分片区相结合的方式,请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请学生家长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2024年8月20日前,学校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儿童页、父母页)。
3.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以下统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证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的施教区内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居住证、身份证各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儿童页、父母页)。
3.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主自愿出让此套房产六年内公办学额的承诺)。
凭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报名入学
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预付款发票的原件、复印件,签订《户籍迁移与统筹承诺书》,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备注:
1.资料审核中,监护人提供上述材料无法准确确定是否为施教区情况下,需配合另行出具结婚证、离婚证、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不动产查询信息证明等材料。
2.务工证明和居住证明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满半年。
温馨提示:原件现场审核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请家长将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其他要求
1.一个家庭只能由一位监护人携带资料入校现场审核。
2.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凡其他特殊情况,请参考《云龙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按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审核。
3.办理报名手续的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4.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5.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6.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7.视障、听障的特需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8. 本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云龙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教〔2024〕9号)执行。
咨询方式
报名地址: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小学部)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工作日下午 2:30—5:00
咨询电话:68900296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徐州市公园巷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