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4〕31号)、《关于印发〈云龙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教〔2024〕9号)文件精神,制订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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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东界:劳动巷西巷,解放路小学西围墙路西,晓市三道街路西,师大、六中西围墙以西(云东一道街、二道街、三道街);西界:中山南路以东;南界:溢洪道河北岸(积翠新村户口在云龙区);北界:王陵路以南,连接彭城路到建国东路以南。
三、报名时间
由于天气炎热,为避免过长时间排队等候,请按照以下时间段前来报名:
2024年8月1日:云东、积翠及原剪子股菜市场以西
2024年8月2日:原剪子股菜市场以东
2024年8月3日至7日:接待特殊情况及因故未报名的家长
上午: 8:30---11:00
下午:2:00---4:30
★请学生家长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或未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8月1日早上开放,请先行在线上预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表”,如有困难也可以到学校在老师指导下完成。
8月19日学校电话通知新生录取名单。
8月20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报名审核要求
(一)施教区内户籍报名审核
1.已在徐州阳光招生平台填报过的“小学入学报名表”,家长自行下载并打印(一份原件)。
2.入学儿童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3.适龄儿童的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儿童页、父母页。)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处的,出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证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
6.2024年7月25日后产权处开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二)随迁子女报名审核
1. 已在徐州阳光招生平台填报过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表”,家长自行下载并打印(一份原件)
2.入学儿童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3.随迁子女父母施教区内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内居住半年以上证明(已购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及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主自愿出让学额的承诺书)。
5.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满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证件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复印要求同上)
(三)凭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报名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预付款发票的原件、复印件,签订《户籍迁移与统筹承诺书》,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监护人要做出的承诺
儿童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儿童入学就读,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友情提醒
1.一个家庭只能由一位监护人携儿童、资料入校报名。
2.登记电话保持畅通,便于联系;
3.无房证明:需提供监护人和孩子本人(如果多子女的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原件;
4.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5.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儿童入学(包括租赁房),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6.离异家庭必须出示离婚证和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报名入学的,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
8.本年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我校提出申请、备案,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逾期不予办理。
9.视障、听障的特需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10.招生电话:83814539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本招生公告中未尽特殊事宜,参照《关于印发〈云龙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教〔20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