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北辰小学成立于2017年9月,为徐州市大马路小学教育集团分校,位于徐州城区北部,以《论语》中“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文化意境而命名。学校传承集团总校“生命化教育”的办学理念,探索北极星特色文化建设,先后成功立项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向着明亮那方:“北极星”特色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点亮“北极星”:北辰少年职业精神培育行动》,以“北极星文化”为切入点,真诚守护和陪伴每一个生命,忠诚而执着地为学生“点亮人生 指引未来”,努力成为儿童成长历程中的生命向导和温暖陪伴。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施教区范围:参考下图
2.具体条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徐州市北辰小学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地点
徐州市北辰小学(鼓楼区九里新苑)
三、报名办法
报名流程:报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报名后下载阳光招生平台生成的报名表(如果线上报名未成功,可下载打印文后学校版报名表)——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查——报名完成。
1.线上报名:(可于7月30-31日提前注册,8月1日上午9:00开启报名)
2025年8月1日—2日
线上报名方式:
方式一:
支付宝APP搜索“徐州阳光招生”
方式二:
我的徐州APP搜索“徐州阳光招生”
方式三:
苏服办APP全部应用-教育考试-阳光招生
2.线下审核:
2025年8月3日
为了减少家长等待时长,线下审核请根据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严格按照时间段错峰登记报名。
线下审核要求:
1.为确保现场审核工作有序进行需科学分流,请家长严格按照时段到校报名。
2.一名监护人及适龄入学儿童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如下),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核。
施教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现场查验以下原件:
1.父母双方身份证。
2.适龄入学儿童户口本。
3.父母结婚证(离婚需出示离婚证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因客观原因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
现场上交以下材料:
1.线上报名成功的家长请下载打印阳光平台报名表;线上报名未成功的家长请下载打印学校版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见附则1)。
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适龄入学儿童页复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页和户主页复在一张A4纸上)。
4.适龄入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
6.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复印带证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复印件。
7.父母双方和适龄入学儿童住房查询证明,如多子女需提供所有子女住房查询证明,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还需同时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查询证明(查询时间要求:2025年7月27日以后,具体查询方法可参考文末相关链接)。
8.政策告知书与家长承诺书,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点击文末相关链接下载)
提醒: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请家长将报名表及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施教区内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同上)。
2.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鼓楼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占用租住房屋学位的需出具房东同意占用学位上学的相关凭证。
5.上述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提醒: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居住证地址和实际租房地址不一致的,到居住证地址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重要提醒
1.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的,请于8月4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校进行补报名,逾期未报名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三个月内),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施教区学校备案。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的,要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来年入学需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3.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4.多子女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转学申请。
5.资料审核中,监护人提供上述材料无法准确确定本施教区情况下,需配合出具适龄入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应原件及复印件。
6.适龄入学儿童监护人应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7.倡导绿色出行,学校门口50米内不停放车辆。
8.自带黑色签字笔
录取查询:请关注学校后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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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18913498911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1:30 14:30— 16:30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