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要求,现将学校2023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学校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月1日-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三、发榜时间
8月20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需带回,请家长凭户口或身份证到学校传达室领取。
四、报名地点
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校内。
五、施教区范围
下淀铁路以东,三环东路以西,南到三环东路,北到下淀路以北的鼓楼区行政区。
六、施教区确认办法及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2.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一条标准,按相关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①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②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且在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双方以及所有子女均需出示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③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学校施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特殊情况的还需出具父母及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离婚证明等材料。
七、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备案)。
4.房东知晓租赁房屋占用上学名额的凭证。
所有材料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提供,时间截到2023年7月31日,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如果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特殊情况说明
(一)以下情况必须接受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1.鼓楼区户籍①学生及其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从2016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同样占用入学名额)
(三)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到学
校进行备案,家长要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发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九、报名方式
带齐相关材料到兴东实验学校校内进行线下报名。
提醒: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纸张为A4)。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父母及孩子页;房产证需复印带房产证号的首页及房产所有人页。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请家长将报名表及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咨询电话:19975191720
徐州市兴东实验学校
2023年7月